被沒收龍角散致損失 藥房向衞生署海關索償逾百萬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9/28 14:49

最後更新: 2017/09/28 14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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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日本藥品「龍角散」兩款產品的香港代理商,於2014年遭衛生署人員指懷疑出售未經註冊中成藥,並檢走逾2.7萬箱產品,包括龍角散免水潤草本即溶爽喉飴(薄荷口味及蜜桃味),其後代理商應署方要求回收市面逾1.4萬箱產品。代理商其後申請司法覆核獲判勝訴,法官指回收令做法無效。惟代理商其後被海關票控藏有未經註冊中成藥等罪名,最終亦獲撤控。代理商指被檢走貨品遭衞生署及海關扣查,分別至去年3月及今年1月始發還予代理商。代理商指有關產品被扣留期間無法出售,而取回的產品部分已被開封及變色,而海關儲存有關產品亦不妥當,包括沒有冷氣及滅蟲設備,代理商指因而造成損失,遂分別向衞生署及海關索償逾67萬及36萬元,共涉款逾104萬元,並要求就產品原能賺取之利潤作出賠償。

原告為民興藥品代理(國際)有限公司,答辯人為由律政司代表的衞生署及海關關長。